台州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复合肥案 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图)

 如今的化肥市场上,各种产品多如牛毛,农民朋友在购买时挑得眼花缭乱。一些不法分子在外包装上动起歪心思,用假劣或低价产品扮成高价产品,坑农害农。台州市黄岩区某农资店老板蒋某及其子小蒋将国产复合肥外包装换成雅苒国际有限公司的复合肥外包装,“偷梁换柱”牟取暴利。

近日,台州市农业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成功破获了这起制售假冒进口复合肥案。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及小蒋落网。经初步调查,这对父子共制售假冒进口复合肥280吨,还违规销售停用农药百草枯水剂32箱共384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

换个肥料包装,以假充真销售

今年2月初,台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在农资市场检查中获悉,市场上有人在销售假冒进口复合肥。

农业执法人员立即对有关肥料店展开排查,发现三门县王某经营的农资店销售的进口复合肥包装袋存在印刷字样着色深浅不一、位置上下有别,二维码、商标标识不清,防伪标识缺失等问题。

“我国对复合肥的包装有明确规定。复合肥包装袋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养分含量(等级)、商标、净重、标准代号、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等。如没有标志或标识不完整,包装较粗糙,则有可能是假冒或伪劣复合肥。这批复合肥外包装上有这么多问题,很有可能就是假冒的。”农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另外,复合肥的正品和假品溶于水后有明显色差。”

农业执法人员随即对这批复合肥进行开袋取样,经初步判别,这批进口复合肥很有可能是假冒产品。

专业人士鉴别,假货无所遁形

为了确定真伪,3月初,农业执法人员邀请了雅苒国际有限公司在国内的总代理商前来鉴定。经鉴定,三门县某农资店销售的进口复合肥确为假冒产品。得知这一情况,农业执法人员迅即对涉案农资店展开调查取证,发现其进货渠道为黄岩区蒋某农资店。

鉴于涉案肥料为高浓度复合肥,属于《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予登记产品,3月15日,台州市农业局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移送后,台州市农业局与当地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成立了专案组。

通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初步掌握了蒋某农资店的多处隐蔽仓库、作案车辆及下线农资店。

4月27日,执法人员实施统一收网行动。犯罪嫌疑人小蒋在外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在本人农资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封口机、商标、包装袋等一批制假工具,同时查封假冒复合肥4包,查获停用农药百草枯水剂68箱。其余涉案农资店,由市场监管部门跟进处理。

假货越做越真,农民如何辨假

随着用肥高峰期的来临,肥料生意逐渐火爆。然而不法分子也时时瞅机会钻空子。一些假劣化肥的案例提醒我们,买肥料还真得“长点心眼”。农民朋友究竟如何做才能避免买到问题肥料呢?

省农业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做到以下几步,不仅能最大限度避免买到假肥料,还能为以后维权打好基础。

第一,到正规门店购买肥料,千万不要购买不明身份人员上门推销的肥料;

第二,查看所购肥料的厂家证件和产品抽检报告;

第三,索要正规发票或者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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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品是指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为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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